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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时14分!高唐一中学生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

2024-11-18 16:20 阅读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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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


2024年11月1日13时14分许,王某(15岁)骑电动自行车沿高唐县滨湖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行至滨湖路与时风路路口处右转弯时,因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与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的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碰撞后又与停车等待通行的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王某未佩戴头盔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未满16周岁不可骑行电动自行车!王某今年15岁,并未达到年龄!他不但骑电动车逆行,通过路口时也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而是选择闯红灯,这一项项违法操作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还加重了自己的伤情!最终,王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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