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一个连孩子都保护不了的民族,还有什么脸面谈和谐

市民心声:探讨高唐发展 775阅读
想不通了
想不通了Lv.1楼主+关注
2011-02-15 17:04 来自中国 北京 北京 昌平区
微博打拐如火如荼,有些部门为维稳计都不想把事情弄大,都说丐童被虐是个别想象。
还有人强调什么隐私权、肖像权、乞讨权之类。
这不是扯淡吗?连生存权都没有何谈隐私权、肖像权?
现代社会首先要保障孩子的不是乞讨权,而是不乞讨权!
每年20万失踪的孩子还说是个别现象?
20万是官方数字,而且绝对是很保守的数字。
你看看各个学校门口都堵满的那些接孩子家长,你以为他们愿意凑热闹吗?他们不放心孩子!
你能在这个国家找出一个十二岁以下的孩子的家长,放心的让自己孩子一个人上街、一个人上学吗?
无论官宦商贾、无论平民百姓,从中央到地方,有这样的放心的家长吗?

我女儿小的时候,我做的最多的一个梦就是孩子丢了,我到处找孩子。
甚至多次梦到她给人贩子像关动物一样关在一个铁笼子里,放在一个阳台的角落。
每次都被这个梦吓醒,开灯一摸,女儿好好的睡在我旁边的小床上。
女儿终于长大了。我又开始担心二妞。
我希望她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可以和小朋友们一起开心地在楼下玩。
可以和她妈妈一起逛街、去商店,去一切人多的地方。
那些拿着儿童失踪的事情不当回事的人,不知是孩子已经大了,还是没有孩子。

前几天在大家的呼吁下,安徽警方答应出警宫小村。
那些“带香的”都要回家过春节,春节一过,他们就各自带着“瘫儿”各奔东西发财去了!
他们一分散,就不好抓了。
结果也许是这个村的人贩子们警惕性高,会看微博;也许有警方或县乡村哪级政府给通风报信,总之阜阳市和宫集镇那两个告示在宫小村(现在叫宫大村)村口一贴,人就都跑了,家里只剩下他们自己的老人和自己的孩子。

既然警方这么不给力,网民们就什么也不指望了,就只有靠自己。
希望靠着自己拍的照片就能恰好让那些丢失孩子的父母找到自己的孩子。
结果好消息接二连三,就这短短几天,有6个孩子因照片在微博狂转被父母找到。

彭高峰找到了他失踪三年的儿子彭文乐。
丢孩子那一天,他把QQ名改为“锥心之痛”。
找到孩子那一天,他把QQ名改为“最幸福的人”。
他的三年寻子日记已被和谐。
但他的博客还在:http://pgf6481157.blog.163.com/
他的《半封让我彻夜难眠的遗书》还在:http://pgf6481157.blog.163.com/blog/static/7911467620106654441954/
你认真看下去,就知道那些丢孩子的父母是怎么样一个状态。
你就知道在他们漫长的找孩子的过程中,都遭遇了什么。

我原来很担心大家都到街头拍照,会逼得人贩子给孩子毁容,使孩子家长无法通过照片找到孩子。
甚至于我怕这么大动静逼得人贩子杀孩子灭口。
鲁迅说过:我向来是 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我甚至想,除了偷抢、买卖、弄残再买卖、乞讨这样残忍的链条之外,可能还有一个偷抢、买卖、挖器官的链条。
因为个例如此之多,市场如此之大,我不得不这么想。
这个社会的事,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每年20万个失踪孩子,20万个家庭的幸福和13亿人的安全感,是比所有维稳都更需要维稳的事情。
希望政府长期专项治理,不能一阵风。
希望人大立法。
希望公安、城管、民政各部门给力配合。
直到每一个人贩子都无处藏身,都得到应有的惩罚。
直到街头再无被整残四肢、切掉舌头、爬在地上乞讨的孩子。
直到每个被偷被抢的孩子能回到父母身边。
直到每一个家长都不再担心自己的孩子被偷被抢。

在上一篇博文里有关彻底杜绝残疾儿乞讨现象我简单写了几条建议,两会在即,希望有委员和代表在写这样的提案时参照。:

1,在我们现行的条例法规里面,增加严禁儿童乞讨条例。街上有乞讨儿视同违法,大人孩子一起抓。落实情况后无证明出处的,大人视作人贩交司法部门严惩,孩子交民政部门收容。

2,建立健全乞讨儿童的收容救助制度。政府出资、出政策,由城管负责收集后统一交当地民政部门救助养育。是放在孤儿院、福利院还是特校,可有专业人士商议后定出具体政策后实行。限期治理,期后街上再有乞讨儿童,当地城管局长、民政局长引咎辞职。

3,由民政部建立乞讨儿童全国联网公示制度。以便于父母找到自己丢失的孩子。

4,丢失孩子父母可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具体侦破。建议中央从维稳资金中拨款给公安部,公安部成立专门自上而下打拐机构。各地再有丢失孩子报案三个月不破案者,当地公安局长引咎辞职。

5,由公安部建立乞讨儿童全国联网公示制度。以便于父母找到自己丢失的孩子。可和民政部联网。

6,以前对人贩子的证据标准太严格,而判决又太轻。建议全国人大对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举证责任倒置给拐卖人员,如果人贩子对孩子出处无合理解释,即应视为主观明知。不能你说捡来的就是捡来的。

7,一旦确定贩卖儿童罪,立即严惩不贷。残害孩子致残者杀无赦。绝不给这些丧尽天良的人任何生存机会。指望这种人改邪归正是不可能的。

8,建议两会就拐卖儿童事宜专事专议,拿出具体细则条例,越细致越好,然后经人大代表审议通过后实施。如两会期间过于匆忙,由人大妇女儿童委员会组织公安、司法、民政、城管以及专家学者组织研讨,拿出可操作性条例法规,专职专责,具体实施。

9,一个网友说:“一个连孩子都保护不了的民族,还有什么脸面谈和谐。”我觉得这句话说得有道理。


喜欢此帖就给TA打赏~

感谢您的赏脸阅读

3
5
10
15
20

打赏后这些钱都会交给作者

您的城市币余额不足

可能感兴趣

没有任何回帖,回复抢沙发~
城市通